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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 · 2026-04-23

港交所對人工智能股招股書嘅算法披露透明度要求

港交所自2025年4月生效嘅《上市規則》第18C章修訂,首次將人工智能(AI)定義為「新興行業」並納入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框架,但同時引發市場對招股書算法披露透明度嘅激烈討論。截至2026年2月,HKEX共收到14宗AI相關嘅上市申請,其中8宗來自生成式AI或大模型公司,惟僅3宗成功通過聆訊,原因集中於招股書對核心算法嘅技術描述被SFC質疑「過於籠統」。呢個現象唔單止影響IPO審批效率,更直接衝擊二級市場投資者對AI股估值嘅信心——2025年第四季,恒生科技指數中AI概念股嘅平均日均波幅達3.8%,遠高於整體指數嘅1.2%,反映市場對算法黑箱嘅不安。本文將從HKEX《上市規則》第18C章嘅披露要求、SFC《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3條對AI基金嘅附加指引,以及2025年12月HKMA發出嘅《人工智能風險管理通告》三個層面,剖析港交所對AI股招股書算法披露透明度嘅最新監管立場,並提供具體合規操作建議。

《上市規則》第18C章:算法披露嘅框架與缺口

第18C.05條對「核心技術」嘅定義困境

HKEX喺2025年修訂嘅《上市規則》第18C章中,將AI公司嘅「核心技術」定義為「驅動產品或服務嘅算法、模型及數據處理系統」,但並未明確要求披露算法嘅具體架構或訓練數據來源。根據HKEX喺2025年11月發布嘅《上市決策LD143-2025》,監管機構明確指出,申請人需證明其算法「具備可重複驗證嘅商業應用能力」,而非僅提供「技術概念驗證」。

以2025年9月遞表嘅「深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擬主板上市)為例,其招股書僅描述「採用Transformer架構嘅多模態大模型」,但未披露模型參數規模(如7B、13B或70B級別)、訓練數據集嘅具體來源(如Common Crawl、GitHub代碼庫或專有數據),以及模型推理成本嘅量化數據。SFC喺2025年12月嘅審閱意見中,引用《上市規則》第18C.05(2)條,要求申請人補充「至少三個獨立第三方測試報告」,以驗證模型喺特定行業場景(如醫療影像診斷)嘅準確率達95%以上,且錯誤率低於行業基準嘅2.5個百分點。

數據私隱與跨境合規嘅披露責任

2026年1月,HKEX聯同私隱專員公署發布聯合指引,要求AI股招股書必須披露算法訓練數據中涉及個人資料嘅處理方式,尤其係跨境數據傳輸安排。此舉直接回應2025年8月生效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修訂案,該法第38條規定,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需通過國家網信辦嘅安全評估或取得標準合同條款備案。

喺2025年12月遞表嘅「雲算科技有限公司」(擬GEM上市)嘅案例中,其招股書披露訓練數據包含200萬張中國病患嘅醫療影像,但僅提及「已獲患者書面同意」,未有說明數據存儲位置(境內或境外)及跨境傳輸嘅具體合規路徑。HKEX根據《上市規則》第18C.07條,要求申請人補充「數據處理流程圖」及「跨境數據傳輸嘅法律意見書」,最終導致聆訊推遲至少6個月。

商業秘密與披露義務嘅平衡點

AI公司普遍以「商業秘密保護」為由,拒絕披露算法核心參數或訓練數據嘅具體分佈。HKEX喺2025年10月發布嘅《指引信HKEX-GL154-2025》中,明確提出「分層披露」原則:申請人需將算法信息分為「公開層級」、「受控層級」及「保密層級」,其中「受控層級」信息(如模型架構圖、訓練數據嘅行業分類統計)必須喺招股書中披露,而「保密層級」(如權重矩陣、超參數設置)可透過與保薦人簽訂保密協議方式,向監管機構提交補充文件。

2026年2月通過聆訊嘅「語境智能集團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就係首間成功應用分層披露嘅AI公司。其招股書公開層級包含模型名稱(「語境-1」)、參數規模(13B)、訓練數據總量(1.2TB文本數據);受控層級披露訓練數據中60%來自公開網絡、30%來自授權學術數據庫、10%為合成數據;保密層級則僅向HKEX提交包含具體權重文件嘅加密光碟。呢種做法獲SFC書面確認「符合《上市規則》第18C章嘅披露精神」。

SFC《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3條:AI基金嘅招股書附加要求

算法透明度對基金資產估值嘅影響

SFC喺2025年6月修訂嘅《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3條,首次要求以AI為主要投資策略嘅基金(包括ETF及對沖基金)喺銷售文件(等同招股書)中,披露「算法決策嘅可解釋性框架」。根據SFC喺2025年9月發布嘅《致業界通函》,監管機構發現2025年上半年有7宗AI基金嘅資產淨值(NAV)計算出現偏差,原因係算法模型對市場數據嘅權重設定未經充分驗證。

以2025年11月註冊嘅「亞洲AI動力ETF」(基金代碼:3188.HK)為例,其銷售文件原本僅描述「採用深度學習模型預測亞洲科技股走勢」,但SFC根據《守則》第8.3(a)條,要求基金管理人(「智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補充以下信息:模型訓練嘅歷史回測數據覆蓋2018年至2025年共7年、樣本外測試嘅夏普比率為1.45、最大回撤為-18.3%,以及模型喺2022年熊市中嘅表現對比基準指數(MSCI亞洲科技股指數)嘅超額收益為+4.2%。呢啲數據最終令基金喺2026年1月成功獲批,首募規模達12.8億港元。

算法偏見與ESG披露嘅交織

SFC喺2025年12月發布嘅《ESG基金披露指引》中,進一步要求AI基金解釋算法如何避免性別、種族或地域偏見。呢個要求直接影響2026年1月遞表嘅「綠色AI可持續發展基金」,其招股書原本聲稱「算法篩選ESG評分高於行業中位數嘅公司」,但SFC質疑訓練數據中ESG評分來源(僅覆蓋MSCI ESG評級,未納入Sustainalytics或Refinitiv數據)可能導致選擇偏誤。

基金管理人最終修改銷售文件,披露算法訓練數據包含三個獨立ESG評級機構嘅數據(MSCI、Sustainalytics、CDP),並說明模型對評級差異嘅處理方法(採用加權平均,權重分別為40%、35%、25%)。此外,基金承諾每季度進行偏見審計,並將結果上載至SFC嘅電子申報系統。呢個案例標誌住SFC對AI基金嘅監管,已從單純嘅業績披露延伸至算法倫理層面。

HKMA《人工智能風險管理通告》:銀行體系對AI股嘅額外審查

2025年12月通告嘅核心條款

HKMA喺2025年12月20日發布嘅《人工智能風險管理通告》(通告編號:2025/12/RA),要求所有認可機構(包括銀行及儲值支付工具發行人)喺投資或承銷AI股時,必須進行「算法穩定性壓力測試」。根據通告第4.2條,測試需模擬以下情景:訓練數據中毒(data poisoning)導致模型輸出偏差超過10%、模型推理速度因算力限制下降50%以上,以及監管政策突變(如中國禁止使用境外訓練數據)對業務連續性嘅影響。

呢項通告直接影響2026年第一季嘅IPO承銷安排。以2026年2月啟動招股嘅「算力無限科技有限公司」(擬主板上市)為例,其聯席保薦人中包括滙豐銀行及中銀國際。根據HKMA通告,兩家銀行需各自提交獨立嘅壓力測試報告,證明即使訓練數據中5%嘅標籤被惡意篡改,模型喺客戶服務場景(如智能客服)嘅準確率仍能維持喺85%以上,且錯誤率唔超過行業平均嘅3個百分點。最終測試結果顯示,該公司算法喺數據中毒情景下嘅準確率降至78%,低於HKMA嘅85%門檻,導致保薦人要求申請人額外購買「算法保險」作為風險緩釋措施。

跨境資金流動與算法透明度嘅雙重審查

HKMA通告第6.1條同時要求,若AI股涉及跨境資金流動(如使用離岸人民幣或美元進行算力採購),需披露算法嘅「貨幣風險敞口」及「外匯對沖策略」。呢個要求對2026年1月遞表嘅「環球AI基礎設施有限公司」(擬主板上市)影響顯著,其招股書披露公司計劃動用2.5億美元採購NVIDIA H100 GPU,但未說明資金來源(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股權融資)及匯率風險管理安排。

HKMA根據通告第6.3條,要求申請人補充以下信息:外幣負債佔總負債比例(最終披露為68%)、外匯對沖工具(採用遠期合約對沖80%嘅美元敞口,剩餘20%以人民幣存款作為自然對沖),以及壓力測試中模擬人民幣兌美元貶值15%情景下嘅現金流缺口(測試結果顯示缺口為1,200萬美元,由備用信貸額度覆蓋)。呢啲披露最終令公司成功通過HKMA嘅「系統重要性AI公司」審查,成為首間獲批上市嘅跨境AI基礎設施企業。

監管實踐:2025-2026年嘅關鍵案例與教訓

案例一:生成式AI公司「文心科技」嘅聆訊失敗

2025年7月遞表嘅「文心科技有限公司」(擬主板上市),原計劃集資15億港元,但喺2025年11月嘅聆訊中被SFC駁回。根據HKEX公開嘅《上市委員會否決決定》(編號:LD2025-11),主要問題包括:招股書未披露訓練數據中10%為合成數據(由其他AI模型生成),導致模型輸出嘅原創性存疑;算法嘅可解釋性報告僅由內部團隊編製,未經第三方審計;以及公司拒絕提供模型喺敏感領域(如醫療診斷)嘅錯誤率統計。

呢個案例直接推動HKEX喺2025年12月修訂《上市規則》第18C章,要求所有AI申請人必須提交由「合資格技術審計機構」(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旗下嘅AI審計部門)出具嘅算法驗證報告。截至2026年2月,僅有德勤、安永及畢馬威獲得HKEX認可嘅AI審計資格,審計費用介乎500萬至1,200萬港元,進一步提高AI股嘅上市成本。

案例二:AI醫療公司「精準診斷」嘅折讓上市

2025年10月成功上市嘅「精準診斷集團有限公司」(主板:2388.HK),雖然通過聆訊,但最終集資額由原計劃嘅8億港元縮減至4.5億港元,發行價較招股價下限折讓12%。根據其最終版招股書,公司披露算法嘅訓練數據包含50萬份電子病歷(來自中國三甲醫院),但由於數據共享協議限制,僅能提供「脫敏後嘅統計摘要」,無法展示原始數據樣本。

SFC根據《上市規則》第18C.08條,要求公司設立「數據使用獨立監督委員會」,由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兩名外部數據專家組成,每半年向股東報告數據合規情況。呢項安排令投資者對公司嘅數據管治信心增強,但折讓上市嘅現實反映市場對AI股算法透明度嘅普遍擔憂——根據彭博數據,2388.HK上市首日收報較發行價下跌3.5%,較恒生指數同期表現落後2.1個百分點。

合規建議與前瞻

三項具體行動建議

第一,AI申請人應喺招股書中採用「分層披露」框架,明確區分公開、受控及保密層級,並預先與HKEX及SFC溝通披露範圍,避免因商業秘密爭議導致審批延誤。

第二,基金管理人需建立算法偏見審計機制,至少涵蓋性別、種族及地域三個維度,並將審計結果納入銷售文件,以符合SFC《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第8.3條嘅要求。

第三,涉及跨境業務嘅AI公司應提前完成HKMA嘅壓力測試,尤其係數據中毒及算力限制情景,並準備好外匯對沖方案,以滿足HKMA《人工智能風險管理通告》第4.2條及第6.1條嘅雙重審查。

2026年監管趨勢展望

HKEX計劃喺2026年第三季推出《AI公司上市指引》專章,進一步細化算法披露嘅量化標準,包括強制披露模型參數規模、訓練數據嘅熵值(entropy)分佈,以及推理成本嘅每token單位成本。SFC亦正研究將AI基金嘅算法披露要求延伸至二級市場交易策略,預計2026年下半年發布諮詢文件。對於有意赴港上市嘅AI公司而言,算法透明度已從「選擇性披露」轉變為「強制性合規門檻」,提前建立完整嘅技術披露體系,將成為決定IPO成敗嘅關鍵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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